近日,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残联干部来到低保残疾人张立亮的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免费进行民事诉讼胜诉后被告赔偿金赔付到位情况,帮助他解决还需援助中心帮助解决的问题。
张立亮是上杭县旧县乡水东村人,2006年9月在旧县乡角龙村为陈XX建房时不慎被墙头压伤,造成腰部严重受伤,导致四级伤残,后经龙岩市、上杭县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12.2万元,由于陈XX拒付治疗费用,张立亮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经法院判决得到了被告8.6万元的赔偿款。采访中,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的张立亮告诉笔者,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非常好。这次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法院为他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让他节省了律师费三千多元,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上杭县现有残疾人近3万人,其中持证残疾人有7600多名,经济状况较差、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有1100多名。为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上杭县于去年7月起在全县启动“低保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行动”,为低保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该县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全县1100多名低保残疾人统一发放了《法律援助证》。低保残疾人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均可凭《法律援助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其案件性质符合法律援助业务范围的,即可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继芳说:“低保残疾人拥有《法律援助证》,县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他提供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劳动报酬,请求侵权赔偿,就是人身权利和财产受到侵害的赔偿等方面免费的法律服务。”据了解,自去年7月至目前,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当地108名低保残疾人免费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 上杭县委报道组 邓招福 丘德全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