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近来,漳平市根据国家、省、龙岩市有关法律及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漳平市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坚持联席会议例会制度,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完善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实行评优创先的一票否决;对法人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同时,漳平市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并定期公布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有目标责任、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等措施,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作者:陈海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