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网讯(记者:刘远程)日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故意破坏行道树的事件。当事人刘某处以交纳8000元的树木赔偿费和4000元罚款的处罚。
9月29日,营背街仰财手机店店主私自将门前人行道的一棵桂花树主枝砍掉两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当即要求当事人停止破坏行道树行为,并联系园林处进行专业救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随后,园林处工作人员对桂花树的伤口进行了包扎,但据介绍,树木受到这样的损伤,很难恢复。
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当事人这一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